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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南安市众诚机械铸造厂非法炼钢遭查封

http://www.315rx.com   发表于:2011-1-25   来源:《商品与质量》周刊



    核心提示:铁水溅眼重度烧伤,工人致残一年多不给赔偿,本刊记者调查发现:福建南安市众诚铸造厂没有生产许可,没有环评,使用淘汰的中频炉,非法生产……


  铁水溅眼烧伤,工人致残一年多才赔偿   福建南安市众诚机械铸造厂非法炼钢遭查封


  铁水溅眼烧伤致残,  工人致残一年多才赔偿


  近日,林先生向本刊记者反映称,福建省南安市众诚机械铸造厂(以下简称众诚铸造厂)工人在生产中被铁水包的铁水飞溅眼睛,导致右眼重度烧伤,构成七级伤残,但多次去厂交涉,均遭到老板态度恶劣推诿,不给医疗费及合理的陪偿。


  2011年1月12日,本刊记者在福建省南安市见到了现年40岁的林志辉,他告诉本刊记者,自己是浙江省泰顺县筱村镇东洋村人,2009年农历6月起,在老乡介绍下,在南安市众诚铸造厂做铸坯拉钢工,10月3日凌晨3时左右,与工友配合拉钢过程中,钢水突然飞溅出打到他的右眼,重度烧伤,右眼上睑内翻倒睫,右眼眼睑闭合不全,经泉州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后病情不见好转,10月8日转到厦门大学附属眼科中心,三次住院手术治疗,8次门诊复诊治疗,至目前右眼仍没有视力,还有严重感染并发症状。


  2010年3月5日,林志辉的右眼热烧伤(重度)治疗后,经泉州东南医院协和司法鉴定所检验证实:右眼视力光感,眼睑闭合不全,结膜充血,球结膜与下眼睑粘连。诱发电位刺激,VEP P100刺激未引出,比照《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/T 16180-2006》七级第28项之规定,可评定七级伤残。


  林志辉全家六口人,母亲80岁,因患高血压有严重中风症,已瘫痪三年卧床不起,长期服药治疗,一个哥哥47岁,因小时候患有小儿麻痹后遗症,上下肢活动障碍,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靠政府低保维持生活,二个子女均年幼在校读书,妻子无职业,无收入,在家操劳家务和照顾老人,仅靠林志辉在外打工收人来维持一家生活。


  然而,从2009年重度烧伤到现在,林志辉的医疗、交通、住宿、陪人护理等费用,花了10多万元,家中负债累累,生活陷入困境。而现在,根据医院意见要定期检查及复查,并尽快要进行眼角膜移植手术,急需费用。


  南安市众诚铸造厂的吴经理与林志辉再次进行了协商,他强调自己仅是一个股东,当时,林志辉是作为设备调试的工人,所工作的那条生产线当时是承包给了另一个老板,承包协议要求这个老板要负责安全生产,并帮工人购买保险,但是这个老板并没有做到。


  安全事故发生后,作为厂里的法人代表,他第一时间将林志辉送到医院救治,并垫付了部分医药费,前后给了1.6万元,后来因为赔偿金额问题有分歧,几个股东的意见不统一,此事就拖到现在,但是他们也已经有意向,在农历春节前要办清楚,毕竟,这事厂里还是要负责任的。


  2011年1月14日,吴经理与林志辉达成协议,在劳动局备案后一次性赔付15万元。


  质监部门出动,非法炼钢遭查封


  本刊记者进入众诚铸造厂,只见生产排放的废气直接排放到空中,烟雾缭绕、粉尘到处飘散,空气中散发着刺鼻的气味。厂区内。各种杂乱的废钢废铁堆积如山,三套国家明令淘汰的中频炉内火花四溅。炉边,没有任何安全设施,一根根刚出炉还散发着热气的钢坯,被整齐地码成了一排排,安全隐患重重……


  随后,本刊记者调查发现,该厂并没有办理相关的生产许可手续,由于小炼钢厂属国家明令禁止的“新五小”企业,中频炉也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,南安县质监部门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厂的电表房和钢坯进行了查封,现场查封Q235钢坯定尺120*120*5.8米*200多条,约150余吨。


  本刊记者还发现,众诚铸造厂的工商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仅是工矿机械配件经营,根本就没有生产的资质,该厂吴经理介绍说,环评手续已经申报,还没有审批下来。


  据有知情者透露,该厂产品很多销往广东揭阳,这种规格的钢坯一般都是用来轧制建筑钢筋的。针对产品销售去处和用途本刊记者将进一步调查。


  2011年1月12日,南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本刊记者的反映,局领导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赶赴南安市众诚铸造厂,进行现场检查,发现该厂非法生产钢坯后,当场对非法产品和生产设施的电源开关进行查封,并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。


  同时,质监部门表示,将对厂家的生产情况和产品销售流向将进一步调查,一经核实予以严肃处理。


  对此,本刊记者将继续追踪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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